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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国税发[2006]144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原文

  • 国税发2006

    国税发2006

    国税发[2006]1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286 ℃ 32
  • 国税发[2006]187号

    国税发[2006]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658 ℃ 810
  • 国税发2006 144 是否有效

    国税发2006 144 是否有效

    有效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386 ℃ 696
  • 国税发134号

    国税发134号

    根据你的提问,共找到以下相关答案,请根据需要选择使用:1、国税发[1998]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445 ℃ 418
  • “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与“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是否有冲突?

    “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与“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是否有冲突?

    两个文件无冲突。第一个文件是赠与,04年文件是继承,继承是人死后才能继承。而赠与是发生在生前。对于法定继承人仍然享受免征契税待遇。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530 ℃ 82
  • 94 财税字第001号

    94 财税字第001号

    关于这一规定,国家并没有明令作废,但明年起就开始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条例了,何况要进行减免税的申请,必须书面向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决定是否减免,具体是减征还是免征,也由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政策执行.所以你还是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好吧...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181 ℃ 773
  • 财税〔2010〕94号

    财税〔2010〕94号

    90144的为普通住房,在文件中明确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的4%减半征收。 144以上的为非普通住房,在契税方面没有优惠,执行法定税率。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542 ℃ 388
  • 津地税所(2004)14号是否作废

    津地税所(2004)14号是否作废

    地方性文件,应该暂时还没有作废,此证: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市财政局等5...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702 ℃ 174
  • 2004年160号文件

    2004年160号文件

    国务院的文件?建设部的文件?还是地方政府的文件?建议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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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税总局发2003年41号文

    国税总局发2003年41号文

    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

    2024-08-17 网络 更多内容 969 ℃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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